郑州幼师关于调整报刊征订标准的通知
作者: 发布于:2011-10-31 8:40:53
摘要:
学校各科室、教学部:
根据目前报刊杂志普遍涨价的实际情况,经学校研究决定,对学校“关于报刊征订的暂行规定”中的报刊征订标准作如下调整:
1、每位教师每年的报刊征订标准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150元;
2、中层及以上领导所订报刊种类和数量不变,超出原规定标准部分由学校承担。
3、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此次调整仅限上述两项标准,其他关于报刊征订的规定继续执行。
特此通知,望各科室、教学部遵照执行。
郑州幼师办公室
2011年10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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