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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1年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

大专部、各年级及各教学班:

 

为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,搭建展现学生风采的舞台,唱响我校升专的号角,学生科决定举办以“青春•阳光•和谐•向上”为主题的青年校园十佳歌手大赛,请各年级主任、班主任、辅导员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。现将具体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内容:

参赛歌曲内容应体现“青春•阳光•和谐•向上”的主题,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,格调高雅,积极向上、内容健康。

二、参赛形式:

唱法不限,民族、美声、通俗、原生态等均可;参赛形式多种多样,独唱、双人唱、三人唱、重唱、领唱、轮唱、伴唱、歌伴舞等。

三、参赛办法:

参赛选手先将参赛曲目及形式,上报于年级文艺部;再以年级为单位,各年级长(辅导员)组织年级初选,推选出优秀选手,参加学校统一选拔,最后确定参加大赛选手。

四、服装要求:

参赛选手要求着装大方得体,仪态端庄,体现活力与朝气,不得有出租、购买等铺张浪费的现象。

五、评分办法:

大赛评分分为演唱得分和知识问答得分两部分。演唱得分采用评委打分的形式,至少7名评委参加、以百分制打分,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所得平均分为选手演唱得分;知识问答得分满分1分。

六、评分标准:

    准——15分 (吐字、发音清楚,音色清晰等)

   奏——15分 (伴奏合拍,速度快慢均匀等)

歌曲表达——30分(内容符合要求,感情表达等演唱效果)

音色统一——10分(音质,音域,音准,音量,高低音把握)

精神面貌——10分(着装大方,仪态端庄,富有青春活力与朝气)

舞台形式及效果——20分 (形式新颖、台风自然、配合默契等)

七、时间安排:

1、上报年级时间: 2011年4月23

2、年级上报学生科时间:424前;

3、初赛时间:427下午420

4、比赛时间:201154 (星期三)

(注意:具体比赛时间如有变化,以当时通知时间为准。)

八、评奖办法:

本次大赛设立十佳歌手奖和十优歌手奖;初选25组选手,预赛2515,决赛1510,决赛评出十佳歌手10组,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;其余评为十优歌手,颁发获奖证书。

 

郑州幼师学生科

20113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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